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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

為了找到機會能夠去鎮上,寧玉開始了每天偷藏鹽的日子,好在鹽在這個時代還是很金貴的,所以家裡的鹽不是很多。

寧玉隻用了三天,家裡的鹽就已經不夠吃了,需要買鹽自然就需要去鎮上,嗯,很好,這個理由很好,很強大。

找李翠芬報備了需要買鹽,李翠芬給了100個銅錢,在這個朝代,100個銅錢可以買三兩鹽,寧玉帶著這100個銅錢步行去了鎮上。

到了鎮上也不急著去買鹽,而是先找了一家客棧,開了一間房進去,按自己提前已經想好的設計開始繪製。

因為提前已經在腦海裡設計好了,現在隻需要畫出來就可以,再加上寧玉做這個,也算是輕車熟路了,所以隻用了一個半時辰就畫好了兩套。

匆匆找到上一次的那個成衣店,賣了20兩銀子,加上以前積攢的,現在寧玉手裡已經有50多兩銀子了。

買到鹽又急匆匆的往回趕,走到村外,寧玉也冇敢直接回家,因為在鎮上耽誤的時間有點長,為了避免被李翠芬懷疑,所以先拐彎去了山上,那裡有一捆寧玉提前藏好的柴,背上這捆柴纔回了家。

李翠芬早已憋了一肚子的火,看到寧玉回來剛想開罵,就看到她背上的那一捆柴,火氣這才消了些。

寧玉掏出那一小包鹽交給她,李翠芬狠狠地拿眼睛剜了寧玉一眼,這纔去了灶房,把鹽倒進了鹽罐子裡。

看到自己已經過關,寧玉在心裡偷偷的鬆了一口氣,在這個家裡待得實在是太憋屈了,這個當孃的無時無刻不在想辦法挑自己女兒的錯處,也是冇誰了。

張大柱歇了這一段時間,家裡已經快斷糧了,無奈準備去鄰鎮上做工,臨走還惡狠狠的威脅李翠芬:

“我不在家的時候,你給我安分一點,要是再給我聽到點什麼,你就給我滾蛋!”

李翠芬自然是滿口答應。

張大柱走了,因為路途較遠,不能再像以前那樣,三兩天回來一次了,剛開始的時候李翠芬確實很安分,但是當流言慢慢的沉澱下來,她就呆不住了。

她認定了是楊峰和張小玲害的她,想把張小玲叫出來問個明白,但是楊家把張小玲看的很嚴,她根本找不到溜出來的機會。

這使得李翠芬更加深信這一切都是楊峰和張小玲的計謀,至於剛開始自己的言語挑逗,以及楊峰的動機,這些在她心裡都忽略了,她現在的想法已經有點左了,一心就想報複楊峰兩口子。

那一天,寧玉正坐在院子裡洗衣服,隔壁的張九嫂在外麵大聲呼喊:“大丫頭快出來,你娘被人家打了,快點,趕緊的。”

寧玉聞言趕緊站起身,也顧不得擦手上的水,疾步走了出去,隻見李翠芬躺在一張門板上,正被人抬著向家門這邊走來,一邊罵罵咧咧一邊呼痛。

寧玉趕緊引領著他們把她抬到了床上,又托人去喊村裡的大夫,這才問原由。

原來,李翠芬氣不過,得閒就圍著楊家那邊轉悠,恰好那天張小玲出門,又被李翠芬逮了個正著,李翠芬心裡憋著一股火,張小玲心裡也惱著呢,兩人話不投機半句多,說著說著就吵起來了。

在爭吵中,李翠芬不小心推了張小玲一把,張小玲倒地後隻是喊肚子痛,李翠芬以為張小玲是裝的,又照著她的腦袋打了兩巴掌。

結果狗血的事情來了:張小玲流產了!

其實張小玲才懷孕一個多月,連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懷孕了,也就冇有做什麼防範措施。於是才一個多月的孩子就這樣冇了。

楊家一看兒媳婦流產了,這還了得?兒媳婦是外人,但兒媳婦肚子裡的孩子卻是自己的嫡親孫子!何況這楊家就楊峰一個兒子,張小玲肚子裡的可是自家第一個孫子!這還能忍?

於是楊家老小齊上陣,就把李翠芬給揍了,李翠芬被打的站不起身,這才被人抬了回來。

大夫很快就來了,一番檢查之後也很快給出了診斷:傷到了腰椎骨,得好好養著,以後養好了也不能做重活,也不能做劇烈的運動,動作過大會容易導致舊傷複發。

李翠芬在床上哼哼唧唧了三天,終於把張大柱給盼回來了。

張大柱回來後先是愣了半天,然後竟然收拾了東西,扔下了一份早已寫好的休書,頭也不回的走了。

幸福來的太突然,寧玉也一下子懵了。

按照這個朝代的律法,妻子被休之後,兒女都是要跟著父親的,母親需獨身一人離開,離開的結局有三種,一種是回孃家,一種是改嫁,還有一種就是手裡有錢,自立女戶。

現在這種情況,張大柱走了,李翠芬作為一個被休的女人,必須得離開張家村,至於離開後要怎麼做,這個就要看李翠芬自己的選擇了。

現在李翠芬的腰傷了,躺在床上,需要人伺候,雖說也不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,但需要彎腰去做的事,暫時還是不能做,所以就是想改嫁,也得等傷好了以後。

孃家也隻剩下一個老爹,養活自己都困難,更不用說再照顧她了。至於自立女戶,李翠芬還真冇這個打算,所以李翠芬還是留了下來。

寧玉現在也不能離開,為了完成任務,還得等那個貴人,係統也不提示貴人在哪個地方出現,所以寧玉隻好按照原主的軌跡繼續在村裡生活,萬一那個貴人就是在村子裡遇到的呢?

李翠芬覺得這些日子以來諸事不順。如果說被親家打傷尚且能夠接受的話,那張大柱給她的休書就是壓垮了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。

自從被休後,她的情緒變得越來越陰沉,性子也越來越偏激,躺在床上,每天的日常就是咒罵楊峰和張小玲一家,間或捎帶上張大柱。

寧玉在她心裡不占任何分量,隻要不往她跟前湊,她隻要看不到寧玉就想不起來自己還有這個女兒。隻有在看到寧玉的時候纔會對她尖酸刻薄的謾罵。

纔在家裡待了兩天,寧玉就受不了了。

想著事情不能這麼下去,要受罪也不能自己一個人受罪不是?

她在鎮上還有一個兒子,一個兒媳婦呢,而且母親被休,父親不在家,這房子的歸屬權也應該落到張傑頭上,退一步來說,就算要對李翠芬儘孝,也應該是她的兒子兒媳擋在前頭。

於是當那一天寧玉又去給她送飯,惹來她一頓謾罵之後,寧玉就去了村長家。

這事要解決,還得村長出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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