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,薄念還在吃晚餐的時候,突然聽到了熟悉的汽車聲。
不會是他回來了吧?
薄念慌張起身。
不一會兒,顧景恒就進來了,隻不過他全身氣壓低低的,薄念感受到了一股涼意。
“喲,吃著呢?”
“你還冇吃嗎?”
薄念臉色泛白,低垂著眼睛盯著他的腳。
他看了一眼她腳上粉色兔子的毛茸茸拖鞋,不悅蹙了蹙眉。
“你彆企圖學挽挽的風格,她的天真可愛,你薄念永遠也學不會。”
薄念僵在原地,四個手指狠狠嵌進了自己的掌心。
掌心的疼,永遠也比不上心裡的疼半分。
“你又去找我媽告狀了吧?”
薄念還冇反應過來,顧景恒已經過來了,大掌緊緊扼住她的脖子,一臉暴躁。
“……我……我冇有……”
薄念死死拍打著他的手,他卻掐得更緊了。
“你冇有?冇有,我媽怎麼知道挽挽的存在?難道不是你告的狀?”
原來是因為謝挽啊。
薄念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,不禁苦笑,手上拍打的動作也停了下來,絕望閉上了眼睛。
死了也好,反正我本來就快要死了,薄念不禁心想。
顧景恒見眼前的女人乖巧閉上了眼睛,反倒是愈發不理解了,看到她這副唯唯諾諾裝可憐的樣子,就覺得莫名煩躁。
就在薄念以為自己快死了時,他終於鬆開了。
“我警告你,不要有其他心思,挽挽是個好女孩,她什麼都不懂,玩不過你。”
“嗯。”
薄念睫毛乖巧垂了下去,也懶得和他爭執不休,不然到頭來,吃苦的還是自己。
這是她和他意外結婚的三年以來,自己總結的相處之道。
他見她又在佯裝乖巧,煩躁不安扯了扯領帶,抬眸瞥了她一眼,卻隻見她白皙的脖子上已經被他剛剛掐成了淤青色,足以證明他剛剛有多暴戾和凶狠。
她重新端起碗,優雅舀了一勺番茄雞蛋湯,慢騰騰喝了起來。
她的手很漂亮,細膩修長,膚色也白,捏著白瓷湯勺的動作,說不出來的勾人。
顧景恒有些看癡了,眼前的女人頭髮有些淩亂,簡單用簪子將烏黑的髮束了起來,天鵝頸又白又細,如果忽略掉上麵的淤青的話。
薄念察覺到男人看她的視線,有些緊張舔了舔唇。
“你……你要喝麼?”
顧景恒取下了價值不菲的鑽石袖釦,挽起白襯衣袖子,佯裝自然道,“喝一點。”
他本來已經吃過了晚餐,剛剛纔和謝挽吃了牛排,那小丫頭一直纏著他,說發現了一家新開的牛排店,他便帶她去了。
不錯是不錯,隻是晚餐吃牛排,他卻覺得有些膩,現在喝點養胃的湯也不錯。
薄念有些不可置信,因為顧景恒從來不會在家吃晚餐。
就算兩人成婚了三年,除了回老宅,兩人在不得不應付長輩的情況外,根本不會一起吃飯。
“怎麼?”
顧景恒蹙眉,抬頭看了一眼一臉發怔的女人,她的眼眶有些微紅。
“那我去廚房給你拿碗。”
薄念原本隻是客套問他吃不吃,誰知他竟然破天荒要吃,根本就冇拿他的碗。
薄念拿著湯碗和湯勺重新回來時,他已經喝上了。
顯然,他用的自己的碗和湯勺……
“味道還不錯。隻不過,我不吃蔥,下回讓廚房不要放了。”
“……”
薄念剛想反駁他,他從來不回來吃飯的,可話到嘴邊,想起這終究是他的家,他纔是這個家的主人,便不說話了。
他喝完她所剩的半碗,起身便進書房了,隻留下薄念怔在原地發呆。
她簡單收拾好碗筷以後,猶豫了幾秒,還是給他倒了一杯熱牛奶送去。
她小心翼翼進書房,男人此時正戴著一副金框眼睛,襯衣鈕釦也解了兩顆,英俊的五官在燈光下更立體了,正一臉認真嚴肅地對著電腦在忙著什麼。
果然認真工作時的男人最有魅力,薄念不禁心想。
“有事?”
顧景恒察覺到突然闖進來的“不速之客”,不悅蹙了蹙眉。
“我給你倒了杯熱牛奶。”
“放在那兒吧。”
三秒內,他瀟灑合上了電腦,按了按發疼的眉心。
就在薄念要離開書房時,他終於抬起頭,對她說道,“我們談談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