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我這樣的解釋卻不能讓他們滿意,不斷地讓我回想,向我確認種種細節,問得我自己都產生了懷疑。
難道,我真有什麼毛病,或者聽到了什麼,受激選擇性遺忘了??
可這也冇道理啊,我記得很清楚,我被吵醒,然後正好尿急,在床上憋了一分鐘,繼而麻溜地起來上廁所,順便不滿地瞄了一眼對麵,在陽台撇了下嘴,吐槽對麵淩晨過生日,簡直有病,繼而鑽進廁所,然後出來、回屋、戴耳塞、睡覺,中途冇有彆的動作。
哦!對,我蹲廁所時,我記得隔壁寢室還先我一步衝了廁所!!
我激動地將這一發現告知警察,並要求與隔壁寢室對峙,然而,一番對峙下來,隔壁寢室始終堅持地表示她們冇聽到任何動靜,甚至動用了測謊儀,卻發現兩方都冇撒謊,她們包括那個和我同段時間上廁所的那個女生都冇聽到歌聲,而我,聽到了!
怎麼會這樣?!
我迷茫了,警察們也覺得不可思議。
3
我再次被送進了那間熟悉的審問室,透過玻璃門能隱約看到外麵討論激烈的警察們。
又是玻璃門啊,我可太討厭這玩意兒了……我默默地想。
“小同誌,你彆急哈,隻要你問心無愧,咱一定不會冤枉你。”在裡麵陪我的警察小哥拍了拍我的肩,安撫道。
我衝他苦笑,想說些什麼,卻又無從下口,最終還是什麼也冇說,懷著不安,等待結果。
兩個小時後,警察們肅著臉通知我,要帶我去做個精神鑒定。
我苦笑地搖了搖頭,心想果真是薛定諤的貓,怕什麼來什麼,繼而輕聲道:“應該不用做鑒定,市人民醫院有我的病曆,每週我都會去那邊開藥的。”
“小同誌,你這什麼意思?”警察眯了眯眼,審視著我冷聲道。
“字麵意思,非常抱歉,我隱瞞了一些事……但請相信我,我所告知你們的一切全都是真話。”我苦澀地開口,到底冇直接告知他們自己有嚴重的抑鬱症,不吃安眠藥無法入睡的事。
“小同誌,你這樣隱瞞不報很耽誤案情的,你……”警察們皺著眉,不認可的審視著我。
對於他們的猜疑,我深感無力,卻又無可奈何,隻慘笑著重申:“去醫院吧,我的主治醫師會跟你們說明我的情況的……求你們了……”
最終,他們還是依照了我的意願,帶著我去了醫院。
來到醫院,我們直奔主題,直接去了三樓精神科。
看到我來時,精神科的醫生愣了下,納悶至極:“誒,小林?怎麼週五就來了?”
“醫生……”看到他,我憋了許久的淚水刷地一下流了下來,一邊抹眼淚,一邊道,“我、我被懷疑了,嗚嗚嗚嗚,我的嫌疑洗不清了……可我又不認識那些人……”
我哭得撕心裂肺,身子也止不住地顫抖了起來,將自己縮在凳子上,臉色極其慘白。
“怎麼回事?”警察們一時冇想到我的反應會這麼激烈,忍不住質問。
但誰想搭理他們呢,反正我不想,我不管不顧地哭著,將心中的煩悶與委屈全發泄了出來。
是了,有個很無奈的事實,我有精神病史——幼時患有自閉症,在醫院治療了整整五年,成年後又患上了較重的抑鬱症,每週都需要來醫院開藥,不吃藥就無法入睡。
正因如此,那天我纔會那麼肯定自己一定是被歌聲吵醒的,可……這一證據,在另一層麵上,又成了我的致命一擊——凶手如何以一敵十,一個人製服那麼多人的?